天津市西青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服务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服务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西青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西青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服务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实施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服务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5U99X8Q6vQ9o
3.项目内容:西青区清产核资(评估)项目实施采购
二、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2. 投标人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
3. 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3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 306室(赛达大道与柳口路交汇处)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发售。
5.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地点:2018年1月27日13:45-14:00,14:00截至收取响应文件。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306第二会议室。
6.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月27日14:00,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306第一会议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林先生
2. 联系电话:151*****063
八、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10号
3.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韩先生 ***-********
九、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306
3.联 系 人:刘老师
4.电子邮箱:********21@qq.com
5.联系电话:***-********
十、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与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18年1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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