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演播室灯光系统招标公告

新闻演播室灯光系统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受北京电视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电视台融合新闻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演播室灯光及配套设备、背景屏幕与整体包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电视台融合新闻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演播室灯光及配套设备、背景屏幕与整体包装项目

项目编号:XM-****************06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师艳、袁媛、尹皓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电视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北京电视台融合新闻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演播室灯光及配套设备、背景屏幕与整体包装项目-新闻演播室灯光系统

招标编号:1741STC61255/03

采购内容

数量

分包最高限价

(万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

新闻演播室灯光系统

1批

1000

自合同生效日起60个日历日内将合同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9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采购、到货、安装、调试,开始试运行。

采购人指定地点

在原有600㎡演播室的吊挂系统基础上增加若干桁架以及附属设备,对吊挂系统进行整体大修,根据新闻性直播节目的舞美方案和节目形态增加新型灯具及控制系统。投标人需完成从方案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集成,直到安装及演播室整体调试等工作。本项目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灯具系统和吊挂集成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设备为:演播室灯具、控制系统及直通模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6)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6日 09:00至2018年0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③投标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④投标人若以汇款形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汇款单复印件,且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包号;⑤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邮箱********1@qq.com);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说明和纳税人识别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电视台融合新闻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演播室灯光及配套设备、背景屏幕与整体包装项目的采购预算为3000万元,03包新闻演播室灯光系统的最高限价为1000万元。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本招标公告的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光 演播室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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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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