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河道建设砌坎工程(北段)招标公告
生态河道建设砌坎工程(北段)招标公告
长河镇大路门江生态河道建设砌坎工程(北段)招标公告
1、招 标人:长河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长河镇大路门江生态河道建设砌坎工程(北段)
3、工程地点:长河镇大路门江
4、工程规模:河道整治
5、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孙双亚 ********
6、工程造价: 38万元 工程类别:水利
7、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标段: 一个标段
8、工期要求:6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合格
10、发包范围:河道砌坎长度385m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利、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水利、市政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一名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 [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13、项目安全员要求: 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
质检员要求: 1名
14、投标保证金:1万元 递交截止时间: 2009年3月26日下午3:30时,以银行存单形式上交。退款时需带身份证。
15、报名地点:长河镇人民政府便民中心窗口
16、报名时间: 2009 年3月24日至 2009年3月26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1:30—3:30
17、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工作手册和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复印件1份;质检员业绩簿复印件1份;安全员业绩簿及三类人员考核证(专职安全员)复印件1份;外地企业另需提供进慈施工临时交易证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不齐,将被拒绝。
18、资格审查时间:同开标时间
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河镇分中心
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审查资料:
(1)资格审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下列原件:相关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工作手册及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质检员业绩簿、安全员业绩簿及三类人员考核证(专职安全员);外地企业另需提供进慈施工临时交易证原件。)
(2)报名单位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资格审查时按后报名先审查的次序进行。
(3)出现如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不在场或未带本人身份证;
3.2未能当场即时提供前述第18条(1)款中列明的全部原件的;
3.3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0、其它说明:
(1)本招标对投标人数量不作限制;
(2)投标申请人在截止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及投标人注册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3)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3月26日下午4时
地点:长河镇人民政府104办公室。
(5)投标单位及人员需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长河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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