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西公共人防工程建设(监理、施工)招标公告

党校西公共人防工程建设(监理、施工)招标公告


濮阳县党校西公共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SZBS********0
一、招标条件
濮阳县党校西公共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委托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濮阳县党校西公共人防工程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QSZBS********0
2.3、建设地点:濮阳县城中部,西侧为顺河路,南侧为红旗路,北侧为富民路;
2.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2212.65平方米,全部为地下建筑,其中二等人员隐蔽部为15796.37平方米,防护等级为防核6B级,防常6级,防化丙级;物资库为12948.11平方米,防护等级为防核6B级,防常6级,防化丁级;战时汽车库为3468.17平方米。
2.5、项目总投资:约12866.8万元;
2.6、资金来源及批准文号:人防建设专项资金;濮县发改【2017】127号;
2.7、工 期:
(1)施工标段主体工期:12个月;
(2)监理标段服务期要求:施工工期+缺陷责任保修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1)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2)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出具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3.1.4、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3.1.5、项目组成员要求: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具有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3.1.6、财务要求: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1.7、施工业绩: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单项中标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建筑业绩和单项中标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人防工程类业绩,各1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3.1.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2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企业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人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河南省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3.2.3、项目总监要求:拟任项目总监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人防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本工程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项目管理工作,企业应出具项目总监无在监项目承诺书,为本单位职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3.2.4、监理业绩: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人防工程业绩1份(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5、财务要求: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2.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3.3其他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3.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已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指南”查询办理数字证书流程。
4.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4日(北京时间)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
4.3其他材料:包括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材料,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查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下午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1)第一标段 施工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2)第二标段 监理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0586
行号:********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55*****108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8年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防 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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