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港航管理处应急搜救趸船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松滋市港航管理处应急搜救趸船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松滋市港航管理处应急搜救趸船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松滋市港航管理处的委托,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长江港航建设专项资金(安全监管设备配置)的通知》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松滋市港航管理处应急搜救趸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ZCG-2018-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松滋市港航管理处应急搜救趸船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1艘应急搜救趸船,总长40.00m,型宽9.00m,型深1.60m.属B级航区。预算金额:195.2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制作,安装和服务;
(2)具有船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钢质一般船舶三级Ⅰ类及以上资质的船舶生产企业(仅限于生产厂家,不接受经销商);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2016年)建造过不少于2艘(含)以上趸船;(除工程用趸船外)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必须签名或签章);
(5)被委托人身份证;
(6)提供本公司近三年(2014-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来无由于申请人过错的诉讼;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7)投标委托人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8) 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以上资料均需查看原件,上述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投标。在开标时将以上全部原件资料交由资格审核委员会当场验证。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松滋市财政局6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5.2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两套:
(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近三年(2014-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委托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5.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转账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专户。
收款人:松滋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荆州松滋支行金松开发区分理处
并请注明“SZCG-2018- 03项目保证金”
注: 1、开标前投标人将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其复印件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打印件一并交招标人。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退付: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结束后如无质疑或投诉,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
6.资格审查方式
6.1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6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松滋市财政局4楼)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必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携带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滋市港航管理处
采购人:松滋市港航管理处
联系人: 何向阳 电话:133*****598
招标人: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晓明
电话:****-*******
2018年 1月 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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