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思源实验学校班班通系统三次采购
鹤峰县思源实验学校班班通系统三次采购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178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思源实验学校的委托,就鹤峰县思源实验学校班班通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因前两次废标,现就该项目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思源实验学校班班通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7—204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1、数量、品种及规格:液晶触控一体机、钢质讲桌等。具体要求见第三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卸载及安装、调试、培训。
3、送货地点: 按采购方的调货计划,送货至指定地点(鹤峰县思源实验学校)。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付款95%,余下5%作为质保金,验收之日起一年(365个自然日)不计息付清。
5、投标有效期:60天。
6、项目预算:191.15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7、本项目招标不提供现场踏勘支持。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三)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法人、法人代表。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招标文件领取
(一)文件领取时间: 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每天上午8:30 -12:00时,下午 2:30 -5:30时(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受理。
(二)文件领取起点: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三)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
(一)应递交的文件及递交方式: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3》);
2、招标公告第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
3、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
4、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格式见《附件5》)。
(二)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9:00至9:30分。
(三)递交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以上文件递交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招标公告中的所有条款。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9:30分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交易大厅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凡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1),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县专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电话:
思源实验学校: 田先生 131*****777
交易中心: 周先生 传真/电话 0718—*******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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