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空港新城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空港新城车辆尾气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陕西省空港新城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空港新城车辆尾气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空港新城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空港新城车辆尾气监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空港新城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空港新城车辆尾气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空港新城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空港新城车辆尾气监测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RCZB-*******号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城投大厦A区302室
联系方式: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委托第三方开展辖区内车辆尾气监测服务
项目预算:45万元。
项目性质:政府投资
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经营范围适用于本项目;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
3、具有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机动车尾气检测人员具有省质检部门颁发的技术考核合格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8年1月18日至 2018年1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8-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9-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1日下午14:30时止
9-2、磋商时间:2018年2月1日下午14:30时止
9-3、磋商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30层)第二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媛媛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长安路支行
账 号:6105 0172 0015 0000 0131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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