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总队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发送招标公告
交通警察总队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发送招标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发送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发送
项目编号:[3500]FJYS[T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小赵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20号
联系方式:小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小赵 ****-********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1002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特殊要求:包:1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资格要求1响应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2)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格式自拟)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1月17日 11:39至2018年01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10层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小赵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会员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1月17日 11:39至2018年01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10层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10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1 |
| ******* | 600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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