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和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城管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和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城管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和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金建交(2009)17号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城管综合服务中心已由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投资(2005)174号、(2008)11号、(2008)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金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新华大道以北,福州路以西(开发区H)2.2 建设规模: 9575.40㎡(六层框架结构)2.3 计划工期:210天(日历天)2.4 招标范围:施工: 建筑和安装工程监理:施工阶段监理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1、施 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者。2、监 理: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同时具备同类工程的施工监理经历。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03月28日至2009年0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金昌市粮食局侧楼良友招待所310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4月4日18:00时,地点为金昌市粮食局侧楼良友招待所310室.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建设信息网和金昌日报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金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1号楼) 地 址: 金昌市天津路良友招待所310室 邮 编: 737100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金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 马得仕 电 话: ****-******* 电 话: 131*****7442009年 03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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