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农贸市场保洁二次招标公告

新开农贸市场保洁二次招标公告

新开农贸市场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资格后审)

1.响应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开农贸市场保洁项目采购人为南通开发区新开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实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施工地点:新开农贸市场

2.2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暂定壹年。项目实行年度考核,合同按年签,年度考核不通过的,下一年不予续签,考核通过的给予续签。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3响应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范围含保洁服务或物业管理等跟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磋商,且不得转包。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第四章磋商办法2.1.2条款资格评审标准。

4.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磋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范围含保洁服务或物业管理等跟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包”。

特别提醒:请各响应单位按以上要求携带所有资格审查材料供评审小组审查。因未携带材料或携带材料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响应单位承担。如发现响应单位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响应单位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磋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并由该响应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 磋商办法: 综合评分法 。

6. 响应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公告日起至磋商之前。

6.2获取方式:获取方式:请于磋商截至时间前去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具体详见http://zfcg.nantong.gov.cn/bszn/020005/********/69bb7de9-0745-41cb-bb17-25567cc1ecc8.html),各响应单位用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从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磋商。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 1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503第二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开发区新开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东单元601、602室

联系人:陆语石 电 话:****-********

2018年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洁 农贸市场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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