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置房(东港花园)项目工程安置小区(东港花园)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建安置房(东港花园)项目工程安置小区(东港花园)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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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小区(东港花园)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置小区(东港花园)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中心[2017]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甪直镇和兴路北侧、重村路东侧

规模:建筑面积175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595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001001

安置小区(东港花园)工程

土建、安装、室外附属等

87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27000万元住宅工程(层数26层,商住楼除外)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2015年1月及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1月17日2018年01月23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6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 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 :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00万元住宅工程(层数26层,商住楼除外)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2015年1月及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四)备注:(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苏州吴中区以外企业提供有效的进吴中区资质核验书、【市内区外建筑业企业长期资质备案登记表】或者【外地进区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资质、资格核验登记表】,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4)、投标单位须提供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指定端口上传(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按规定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本次招标拒绝企业年度综合考评C类及以下和有拖欠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以国家住建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相关政府行政网站公布为准, 如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处罚期限的,按有关文件执行)。(7)、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8)、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9)、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0)本工程代建方为苏州中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1幢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杨泽华

联 系 人:

陈金坤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yz@szyz-ceb.com

网 址:

网 址:

http://www.szyzzj.com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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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花园 东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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