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平市司法局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兴平市司法局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平市司法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兴平市司法局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平市司法局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BFZB2018-01-03 三、采购人名称:兴平市司法局 地址:兴平市县门街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大秦御港9号楼1904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包:台式计算机15台、打印机4台、彩印机2台、摄像机1台、便携式摄像机2台、投影仪1台、监控设备4套、执法记录仪10台。 2包:人民调解桌椅20套 采购预算:1包220000.00元;2包160000.00元。 项目用途:自用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并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4、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5、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01月17日至2018年01月23日止(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7:00); 2、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3、发售地点:咸阳市大秦御港9号楼1904室; 4、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9日14:30分止; 2、磋商时间:2018年01月29日14:30分整; 3、磋商地点:兴平市司法局县门街政府院内4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任言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 账 号:********8430 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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