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与商业大街等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普兰店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与商业大街等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大连千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普兰店区中心路与商业大街等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LQLZB-2018-001
二、招标内容:
一标段:中心路与商业大街等6处路口信号灯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中心路与商业大街等6处路口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中心路与商业大街等6处路口监控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控制价:
一标段:163.9455万元;二标段:136.4504万元;三标段:6.4872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各标段中的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标段: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二项(自2015年1月起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二标段: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二项(自2015年1月起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三标段: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二项(自2015年1月起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截至2018年2月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4.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6.标的项目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7.投标单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8.单位须携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打印出的报名回执码进行现场报名。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17日起至2018年1月24日止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千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西段38号新纪元大厦707室)。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报名要求:
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请携带⑴网上报名确认单;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⑶资质证书副本;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⑸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⑹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投标人可以自行出具);⑺外地投标人须提供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⑻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二项(自2015年1月起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进行现场报名。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符合上述条件要求,方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2月9日9:30至10:0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年2月9日10: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2月9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招标人: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田世双
电话:****-********
地址::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千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秀
电话(传真):0411-********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西段38号新纪元大厦707室。
附件:
********b66f" target="_blank">招标文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监控设备 电子警察 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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