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民政局2017年冬季救灾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安达市民政局2017年冬季救灾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达市民政局2017年冬季救灾粮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达市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1月17日17:23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01月18日09:00至2018年01月24日15: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01月29日13:30至2018年01月29日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1月29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转8006 | ||
采购单位 | 安达市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达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转8006 |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安达市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达市民政局2017年冬季救灾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达市民政局2017年冬季救灾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YZB(W)-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转8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达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达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转800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供应商须为粮食生产加工企业,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开户许可证、商标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机构信用代码证;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本企业本批次产品质检报告(企业当地质检部门)、企业质量检查合格报告单(企业自身);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本企业的业务主管;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粮食应急保障委托协议书(提供本企业认定);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含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方为有效,由供应商自行前往企业工商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磋商;3.9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10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3.11第一包供应商除上述要求外,还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3.12第二包供应商除上述要求外,还须具备粮食收购许可证;3.13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1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报名登记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4.1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01月18日至2018年01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本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4.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备齐原件及复印件的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4.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供应商须为粮食生产加工企业,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开户许可证、商标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机构信用代码证;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本企业本批次产品质检报告(企业当地质检部门)、企业质量检查合格报告单(企业自身);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本企业的业务主管;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粮食应急保障委托协议书(提供本企业认定);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含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方为有效,由供应商自行前往企业工商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磋商;3.9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10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3.11第一包供应商除上述要求外,还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3.12第二包供应商除上述要求外,还须具备粮食收购许可证;3.13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1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报名登记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4.1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01月18日至2018年01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本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4.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备齐原件及复印件的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4.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1月18日 09:00至2018年01月24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3、供应商资格要求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3:30至2018年01月29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转800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安达市民政局的委托,对安达市民政局2017年冬季救灾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安达市民政局2017年冬季救灾粮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DYZB(W)-磋-*******;
2.3 资金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民政厅救济款专用资金;
预算资金:2,700,000.00元(第一包:880,000.00元,第二包:1,820,000.00元);
2.4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第一包 面粉
第二包 大米
2.5 供 货 期:按照签订合同规定日期执行;
2.6 交货地点:由安达市民政局与中标企业协商在安达市区内选定;
2.7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有2个标包,供应商只可就上述2个标包中的任意1个标包进行报名,不允许兼投;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供应商须为粮食生产加工企业,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开户许可证、商标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机构信用代码证;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本企业本批次产品质检报告(企业当地质检部门)、企业质量检查合格报告单(企业自身);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本企业的业务主管;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粮食应急保障委托协议书(提供本企业认定);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含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方为有效,由供应商自行前往企业工商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磋商;
3.9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10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3.11第一包供应商除上述要求外,还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
3.12第二包供应商除上述要求外,还须具备粮食收购许可证;
3.13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报名登记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01月18日至2018年01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本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备齐原件及复印件的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2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218.8.25.229)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达市民政局
地址:安达市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转8006
传真:****-********、********、********转8014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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