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渔子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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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渔子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 2018-01-17


应城市渔子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GZX-201801SL-00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渔子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水利复【2017】4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投资1679万元,省级配套560万元,地方自筹559.53万元,招标人为应城市渔子河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为1.河道清淤清障:对引水河桩号K0+000-K7+460和灭漯河桩号K0+000-K3+220段进行清淤清障,长度10.68公里;2.堤防加固:对引水河左岸桩号K0+000-K7+460和右岸桩号K0+000-K5+930、K6+030-K7+460,灭漯河左岸桩号K0+000-K3+220和右岸桩号K0+000-K3+220段进行堤防加固,长度19.11公里。3.岸坡护砌:对灭漯河左岸桩号K0+000-K0+500、K0+950-K2+150段进行岸坡护砌,长度1.7公里。4.穿堤建筑物:维修加固涵闸8座。5.跨河建筑物:拆除重建机耕桥2座。
总工期365日历天(2018、2019 年汛期影响防洪安全的项目不得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中小河流及以上河道治理施工业绩【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5投标人必须达到的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5.2投标人须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3.5.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了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员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
3.5.5投标人拟派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不得为在职挂靠人员,须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社会保险证明;
3.5.6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5.7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5.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
3.5.9投标单位拟任的项目经理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3.5.10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为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3.5.11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须出具查询结果的官方网页(官方网站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湖北省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湖北”http://www.hbcredit.gov.cn)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同时,该信息由监督人或招标代理人在相关信息平台复核查询。
3.5.12投标单位须签定《投标承诺书》,并承诺中标后依法在本地纳税。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常驻工地时间的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14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中标后投标单位不得更换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监理单位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
3.5.15根据孝水建[2015]23号文《关于加强水利建设市场诚信记录应用的实施意见》规定:①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为拟任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国内其它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类似职务。在其履职期间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②对有不良行为记录(在时效期内)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3.5.16本工程必须遵守《孝感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51.146.239:8090/TPBidder)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照新系统会员注册指南(投标单位可在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查询)。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咨询电话****-*******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 2 月 7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楼 1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应城市渔子河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应城市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联 系 人:白科长 联 系 人:董珈宇、闫晓毅、范巍
电 话:****-******* 电 话: ***-********


                        2018年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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