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监测及水源地监测、清涧河出入境水质监测等招标公告
农村环境监测及水源地监测、清涧河出入境水质监测等招标公告
延川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关于农村环境监测及水源地监测、清涧河出入境水质监测等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川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环境保护局关于农村环境监测及水源地监测、清涧河出入境水质监测等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设计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农村环境监测及水源地监测、清涧河出入境水质监测等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C-XJ-2018-022 三、采购人名称:延川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52*****88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第一包:环境监测站关于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和文安驿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详细内容见询价文件) 预算金额:7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第二包:环境保护局关于清涧河出入境水质监测(详细内容见询价文件) 预算金额:7.2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第三包:环境保护局关于王家河国控断面变更点位技术论证监测(详细内容见询价文件) 预算金额:14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第四包:环境保护局关于县城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调整技术(详细内容见询价文件) 预算金额:17.5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设计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代理人参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第一、二包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监测资质及实验室认证资质,每次采样后十日内,出具检测报告4份; 5、第三包出具相关技术论证报告及监测报告;第四包出具相关技术论证报告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七、报名及询价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2日止,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6:30(法定公休日除外))。 2、发放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2室 3、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六、1-4)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月30日下午14:30(如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招办大厅。 3、招标须知:开标时须携带第六条所提及的资质原件。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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