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钟山分公司实体渠道建设补贴框架协议(博鸿)招标公告

2018年钟山分公司实体渠道建设补贴框架协议(博鸿)招标公告

为加大乙方的发展扶持力度,有效调动乙方的业务发展积极性,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信守:
一、补贴基本要求
乙方与甲方签定《电信业务代理合同》,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大道康乐购物中心旁边第3个门面],建设实际营业面积[60]平方米的实体店一个,并向甲方交纳[11500]元信誉保证金。
(一)运营补贴
1.现行专营店运营补贴模式进行补贴,即“专营店月度运营补贴=发展用户价值×补贴比例”。结合社区店自身存在的非商圈性质,为加大扶持力度,城市社区店的基础补贴比例按照200%执行,当月度新增移动用户达30户及以上的,基础补贴比例调整为400%执行,单宽带按1户折算2户任务量,十全十美按1户折算4户任务量。具体由甲方取数并计算出具体补贴金额,与乙方沟通确认后,予以补贴。
2.补贴按月兑现,发展用户价值为该门店当月发展用户,在延续到第四个月账期时,前三个月所有有效出账用户行成的可列收收入平均值。
(二)装修补贴标准
1. 乙方根据甲方文件《关于打造城市社区店标准化运营的通知》(中电信黔渠道〔2016〕31号)中相关社区店VI标准进行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乙方门店专营店的性质,按甲方[《关于六盘水分公司优化调整2016年渠道补贴政策的通知》(中电信六盘水〔2016〕140号)]文件中装修补贴的规定,不区分装修部位,统一按门店实际使用面积对包含门头、背景墙、地面、墙面、天花板等所有装修内容予以补贴,统一按城市专营店标准[ 600 ]元/平方米,共计补贴装修费补贴费[36000]元,自门店装修验收合格合同签定后次月分4个季度核算补贴。
2.装修补贴费与业务量挂钩,分4个季度进行核算,未达到兑现条件的不予核算。装修补贴兑现的条件是“建店第4个月纳入拍照,要求月均有效移动(49元档及以上档次)发展不低于30户、或宽带发展不低于15户,宽带与移动按照1:2折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框架 补贴 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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