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博物院双阙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咸阳博物院双阙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博物院双阙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经济发展局秦汉经发字[2017]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咸阳博物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池大道以东、兰池四路以南、秦宫一路以西、兰池三路以北区域。
2.2工程规模:双阙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138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双阙、水处理间、室外卫生间、雨水机房等工程。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所列施工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3.3.1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3.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9家合格)。
5、报名时间
5.1申请人于2018年1月18 日至2018年1月 22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层招标一部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1-3.3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 31 日14时00分,地点为西咸新区西咸大道55号,启迪科技会展中心B座3楼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层
邮 编:710061
联 系人:王健 李飞 李婷婷
电 话:029-********
传 真:029-********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
秦汉新城监察局投诉举报电话:***-******** 受理人: 张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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