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建设及新建医技、住院等业务用房招标公告
卫生院建设及新建医技、住院等业务用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犍为县清溪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及新建医技、住院等业务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犍发改项目审〔2017〕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犍为县恒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犍为县恒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犍发改项目审〔2017〕7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0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犍为县清溪镇筒车村3组。
2.2建设规模:新建医技、住院等用房12713.28㎡。其中: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用房1400㎡,住院、手术室业务用房7600㎡,医技业务用房1000㎡、中医一体化诊疗区1000㎡,预防保健600㎡。配套伙食团、配电房、污水处理、消毒供应室、洗浆房、门卫用房1113.28㎡以及道路建设等附属设施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2015年以来(2015年、2016年、2017年)至少具有1个公共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1月22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4.2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犍为县恒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犍为县玉津镇金竹林街369号
邮编:6144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栋1602
邮编:610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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