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大河口景观码头建设工程项目(EPC)
榕江县大河口景观码头建设工程项目(EPC)
榕江县大河口景观码头建设工程项目(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建招[ 2018] 0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大河口景观码头建设工程项目(EPC)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发改复【2017】523号、榕发改复【2017】6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榕江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局和融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榕江县大河口景观码头建设工程项目(EPC)
2.2工程地点:榕江县县城内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340.15㎡。建筑物总共有7栋,总建筑面积为:1731.53㎡,构筑物总共17个类别,分别为:连廊、烽火台、牌坊(3座)、龙像(4座)、碑文、古门、狮像、瞭望台、亭子(2座)、文化墙;改建道路一条约127.30米。
2.4工期: 总工期7个月(含勘察、设计、施工工期)
2.5项目投资额:7500万元。
2.6招标范围:
勘察部分:初勘、详勘等全部地质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设计部分: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7工程质量标准:勘察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家数不能超过3家。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 9:00至2018年1月22日 23:30(不少于5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 9:00至2018年1月22日 23:30(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9日09时30 分,地点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榕江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榕江县县城
邮 编:557200
联 系 人:盘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环城西路127号
联 系 人:吴绍柱
电 话:****-*******
传 真:****-*******
2018年1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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