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自然保护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州发改[2009]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阿州发改[2009]1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阿坝州九寨沟景区,首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140平方米。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含暂定贰级) 资质, 近二年内(2007年至今)开工并已完工不小于本项目规模海拔2000米以上4个或以上类似房建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3月26日至 2009 年4月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成都市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2楼,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②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资质证书副本;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须出示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均,并装订成册。资料经核定,若发现投标人所提供资料有违真实或弄虚作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四川省阿坝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汶川县漩口水田坪州委州政府二办公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和阿坝州政府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地 址: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邮 编:6245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9*****887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2楼B座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 张女士 蔡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4@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成都市银行德盛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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