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2018全市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商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2018全市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商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 ||||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4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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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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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分包名称:沧州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2018全市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商公开招标 | ||||
采购用途:沧州市市直2018年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项目 | ||||
项目实施地点:按采购单位要求。 | ||||
供货时间:按采购单位要求。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zwzx.cangzhou.gov.cn/ggzyjy/index.shtml)首页“中心公告”中“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需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自有房屋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含2018年租赁协议)。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以上证照或提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书原件)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原件)6、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原件)7、固定经营场所的自有房屋房产证或房屋(含2018年)租赁协议(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有正副本的,提供之一),并用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附到投标文件中。资料原件在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1月19日至2018年01月2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公休日除外。)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 ||||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9日 09:10 | ||||
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9日 09:10 | ||||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9日 09:10 | ||||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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