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污水处理中心购置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生态污水处理中心购置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二连市生态污水处理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购置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购置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二财购准字(电子)【2017】02373号
采购文件编号:XHTC-FW-2017-070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工程监理服务 | 1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3292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企业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驻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1月18日至2018年01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4.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信息为准),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 4.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三套(加盖公章)胶装成册,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2月7日 下午 03:00
投标地点:二连浩特市国蒙酒店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8年2月7日 下午 03:00
开标地点:二连浩特市国蒙酒店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
采购单位名称:二连市生态污水处理中心
地址:二连市生态污水处理中心
邮政编码:011100
联系人:范永明
联系电话:****-*******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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