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市民广场夜景亮化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赣榆区市民广场夜景亮化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赣榆区市民广场夜景亮化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赣榆区市民广场夜景亮化维修工程已经由连云港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赣榆区路灯管理所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赣榆区市民广场夜景亮化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 3.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内容:高杆灯、大灯柱、小灯柱、庭院灯及路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照明工程);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一)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单位可以从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室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2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 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 备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律不接受散装材料。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以法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至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八、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需要修改或调整或取消本次招标公告。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1月18日到2018年1月22日为止. 招标人:连云港市赣榆区路灯管理所 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1108室 代理机构邮编:222006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巨琴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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