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文家乐平片区“新居工程”项目代理业主招标公告
青羊区文家乐平片区“新居工程”项目代理业主招标公告
1、青羊区文家乐平片区“新居工程”项目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审批[2008]480号”批准立项,“成发改审批[2008]363号”招标核准。成都市青羊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进行建设。
本次招标由成都市青羊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代理业主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如下:
2.1建设地点:青羊区文家场乐平村;
2.2建筑规模:本次实施范围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3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期项目管理(代理业主)服务招标,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4 建管期: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
2.5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资金来源:业主按有关规定筹集。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3.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能够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项目管理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3.2 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拟派项目管人员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近半年单位交纳社保清单证明),满足本工程管理要求;
3.5 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须具备近几年承担并完成类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业绩不少于2个(中标通知书、合同);
3.6 投标人近三年无亏损、无不良记录。
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具备前条规定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09年3月26日至3月27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成都市建设交易中心2楼报名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50元(现金,售后均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成都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青羊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金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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