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勘察及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昆明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勘察及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 |||
1.1 本招标项目昆明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备案证【2017】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城投中交城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8.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8.2勘察部分:勘察工期为30日历天(工期以开工令为准,包含工程勘察完工并提供完整的勘察报告的时间); 设计部分: (1)方案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周期为方案通过评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3)施工图设计周期为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注:本项目勘察及设计工作周期为同步实施周期。 2.8.3质量要求:①勘察部分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保证勘察质量,确保测量、记录、取样和试验成果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本项目的地勘成果通过相关行业部门审批,并对提供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②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本项目方案设计通过安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初步设计通过相关行业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8.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2.8.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 3.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乙级(道路工程)及其以上资质; 3.3.3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并能提供企业2014~2016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执业证书、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3.3.5(2014年-至今)承接过至少2个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和至少1个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类或仓储类工程勘察业绩; 3.3.6(2014年-至今)承接过至少2个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至少1个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类或仓储类工程设计业绩; 3.3.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14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3.8云南省省外企业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省外企业入滇开展建筑活动,不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 3.3.9 外来企业承诺中标后在昆明市成立分支机构为招标人提供本地化服务。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1-18 16:20至2018-01-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2-13 10: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宁湖综合办公楼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安宁市人民政府网(http://an.km.gov.cn )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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