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配水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配水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配水工程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配水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已由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2017】323号文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经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由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作为采购人进行该项目采购,并授权金昌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配水及水处理站;另一部分是工业区输配水管网

①配水及水处理站:包括流量分配井,预沉池,水处理设施间(机械混合、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生产调蓄水池,加药间及变配电室,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排泥池,水处理间、锅炉房及浴室,综合楼,值班室及大门。

②工业区输配水管网:

本工程输配水管网全长 62906.6m,其中预留 DN150 接户支管总长 3000m,主管总长 59906.6m。给水主管中 DN100 管道 3273.3m,DN150 管道 19279.7m, DN200 管道 15565.8m,DN300 管道 7740m,DN400 管道 4335m,DN500 管道 783.2m,DN600 管道 2760.6m,DN800 管道 6169m。其中管径<DN400 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管,管径≥DN400 采用球墨铸铁管,公称压力均为 1.0MPa。

2.2 项目概算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10843.38万元。

2.3 本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运作模式为BOT,即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承担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中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中选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或承继协议。

2.4 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 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28年)。

2.5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方。项目总投资为10843.38万元。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5%(2710.85万元),由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按照4:6的股权比例投资,即政府出资代表40%(1084.34万元),社会资本60%(1626.51万元);除资本金外的债务性资金均由社会资本负责融资,社会资本可通过质押项目公司相关收益权进行融资,但应豁免政府资本代表的融资责任和风险。

2.6 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3.1 基本资质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下列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较雄厚的资金实力;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该要求: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且在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

3) 投标人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及业绩(包括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项目):近三年(2015年02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承揽投资类项目(即:PPP投资建设项目)同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能够为本项目提供股权或债权融资支持;

5) 2014-2016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2014-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6)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不得投标;

7) 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下(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8) 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9) 投标人至少有一个在中国大陆地区(包括由其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承接基础设施或市政公用设施类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3.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成员限定为具有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或具有类似项目运营经验或具有投资能力的企业(含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

2)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所有条款和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之6)联合体牵头人还应符合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1)、4)、5)、7)、8)、9),其中有一家应符合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之2)1、2)2、3)。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5)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均不得变动。

3.4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3.5 投标人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提供)。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1月19日8:30—2018年01月25日18:00。

(二)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招标文件发售实行在线售标,请供应商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注册获取登陆权限后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关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增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网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cggzy.com/)。

6.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招标评审时间:2018年02月08日15时00分(当日14:30 起开始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开标大厅(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20号二楼开标大厅)。

8.采购单位: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地 址:金昌市新华东路68号

联 系 人:刘海瑜

电 话:****-******* 180*****285

代理公司: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凯强 联系电话:139*****432

行业主管部门: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 系 人:赵金娥 联系电话:****-*******

2018年0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工业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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