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招标公告
中央空调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浙江省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就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GZ2009-5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
(二)投标品牌风冷涡旋式冷水机组2006年至今有成功案例;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若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具备安装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000元整已提交;
(五)报名品牌必须与投标品牌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3月27日至2009年4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3000.0
交付方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湖州开发区支行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07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同时按本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第五条第(一)、(四)及(六)款所需资料。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制造商或代理商作为联合体的投标主体单位;
(四)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000元整(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七)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品牌。
现场踏勘地点: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址)
投标答疑时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09年4月10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日三天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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