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横河整治工程部分未拆除旧房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中横河整治工程部分未拆除旧房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CC17-18XXGC********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横河整治工程部分未拆除旧房拆除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100%已落实,招标人为江北区慈城镇中横河整治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北区慈城镇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

招标控制价:26319元

工期要求:1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2 投标人须为已列入《2017年江北区规模以下老旧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企业名录》的施工单位。

4. 投标受理及携带资料要求

4.1投标受理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30~11:30 时, 13:30~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5号窗口(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60号) 。

4.2 投标人携带资料要求:

(1)前往办理投标的交易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内容已填写齐全的《拟派往本竞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3)与上表中拟派一致的有关人员证书复印件:

①项目经理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安全B证;

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符合建建发〔2016〕98号文件相关规定要求。

(4)内容已填写齐全的《投标承诺函》。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携带资料需依次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在成册资料的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若不按规定操作,造成资料遗失或缺页,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若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及模糊不清者,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通过,有可能拒绝其参加定标会议。

5. 相关资料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资料(含预算清单、拟派往本竞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投标承诺函、施工合同等)可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bggjy.cn/)网页下载。

6. 定标办法

6.1 开标时间:2018年1月25日10时00分

6.2 从所有有效投标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单位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6.3本项目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浮动率B);浮动率B为:从-3%、-3.5%、-4%、-4.5%、-5%、-5.5%、-6%、-6.5%、-7%共九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产生,球号为1到9号与上述排序浮动率一一对应。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北区慈城镇中横河整治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华老师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琼、刘瑜

电话:****-********

传真:****-********

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小型项目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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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拆除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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