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招标公告
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浦江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委托,就2009-2010年度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PGK2009-04-0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2010年度由经办机构于当年三月底前一次性向保险公司缴清。投标人在规定的保费范围内参加投标,超过该区间上限的投标无效。4、索赔处理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进行核查,在核查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并将赔付金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5、稽核、理赔保障经费为顺利开展稽核、理赔工作,保险公司应提供稽核、理赔用车一辆(车辆价格在12万元人民币左右,签约后10天内到位,协议履行完毕归还),驾驶员、理陪员工资每年共7万元人民币,稽核费用每年4万元人民币,宣传资料费每年2万元人民币,车辆维护费用每年5万元人民币。分4月底、8月底二次支付。6、投标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7、保费支付方式参保人员的保费由浦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处支付,在每年的3月底前一次性支付。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具有人寿险、健康险等承保业务资格,经省级及以上公司授权,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县级支公司及以上保险机构。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3月26日至2009年4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一楼报名处
八、开标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开标室(二)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0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
收款单位(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浦江县支行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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