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街道办事处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卫生间防水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光街道办事处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卫生间防水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光街道办事处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卫生间防水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东光街道办事处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卫生间防水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比选,由成都市锦江区东光街道办事处作为比选人,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比选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东光街道办事处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卫生间防水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卫生间防水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
2.3建设地点:东光街道办事处综合文体活动中心;
2.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4.1凡不满足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均不接受其报名,请于2018年01月19日至2017年01月23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比选人:成都市锦江区东光街道办事处(成都市锦江区东光街16号502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5)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锦江区东光街道办事处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光街16号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 ***-********
2018年0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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