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7】30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对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李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位于番禺区大石街、南村镇,为南大干线、番禺大道的交叉。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南大干线的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标准,番禺大道的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番禺大道主线设计速度为80km/h,南大干线主线的设计速度为60~80km/h,辅道设计速度为40km/h,匝道设计速度采用30km/h。其中,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中隧道断面面积248.67平方米,隧道全长约649.5m。

本节点采用涡轮式全互通,设南大干线主线隧道、番禺大道主线跨线桥和辅道地面层平交口:(1)番禺大道主线采用跨线桥,南大干线主线设隧道下穿,地面层为辅道渠化孔跨平交口。(2)通过6条匝道桥和4条地面匝道实现过境转向交通流的分离。(3)番禺大道南、北方向辅道和南大干线东、西向辅道在地面层平面交叉,辅道四个方向左转和调头位置在隧道顶和桥底实现,基本维持现状的交通组织方式。(4)行人和非机动车利用灯控平交口的渠化岛和斑马线、人行天桥过街。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7-4152

招标内容:包含道路、桥梁、隧道、给排水(含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电力管沟、电力隧道、消防、交通、照明(含外电)、绿化(含外水)环保工程、旧桥拆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招标控制价:80320.502031万元人民币。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62日至201766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67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612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自2012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截面面积不小于160(含)平方米的车行隧道或含截面面积不小于160(含)平方米的车行隧道的市政公用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截面面积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8">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 名且少于等于18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仅选择其中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最高的一名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投标人。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施工-市政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8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80%)前18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市政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其中只有综合得分最高(或综合得分最高分相同时,企业综合诚信排名得分最高)的一名投标申请人方有资格参与正式投标人的选取。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1、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规定执行。业主综合评价权重=10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

2、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报名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提交资料。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延长报名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除诚信档案外)的,均为企业记录的该部分所对应的上传件。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二十、《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61



附件一:

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

施工总承包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七 年五 月


********1">重要提示

一、实施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电话和经办人(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

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

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有效性审查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查询操作。

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四、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

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

通用条款号:2.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日,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日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5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

现文: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日,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日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

通用条款号:(统一修改)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公共资源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现文: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见范本)


附件二-1: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

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企业营业执照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5

企业资质证书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8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书面资料

9

专职安全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书面资料

1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及企业库业绩编号)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1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7点所要求的工程业绩。本表序号10“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栏,可根据业绩数量情况,按同样格式扩展。未在表中载明的企业业绩不予评审。业绩情况将于评审结束后予以公示。

7、本表中涉及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项目,均为企业库内的上传件。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8、企业入库信息资料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应类别正确归类,由于投标人未正确归类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二-2: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

工程名称: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及企业库业绩编号)

择优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2

投标人2013、2014、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单位资质)审计的财务报表

原件备查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3

拟派项目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等)的资格证、职称证、近三个月(2017年3月~2017年5月)连续社保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原件备查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4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要求提交的资料没有提交的,不作为不合格的依据,但影响择优;本表择优资料与信息一览表重复的,可不用重复提交,但应注明页码。

6、本表序号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栏,可根据业绩数量按同样格式扩展。未在表中载明的企业业绩不予评审。

7、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中第7点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截面面积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8、投标申请人提交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将在资格审查公示时公示。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南大干线(番禺大道节点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招标人可在资格预审公示时对本公司提交的资审业绩证明文件、履约情况证明文件、净利润盈亏情况等予以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审查项目

须审查的资料

审查结果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申请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营业执照在企业库内上传件。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企业库内上传件。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在企业库内上传件。

5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在企业库内上传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打印页。

6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在企业库内上传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打印页。

7

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公告要求

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

8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投标申请人声明。

9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诚信备案情况在企业库内信息。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件五:

资格预审择优表


项目及权重

序号

子项

评分标准

业主综合评价

(权重20%)

1

财务状况

优:20分;中:10分;差:0分

2

人员情况

优:30分;中:15分;差:0分

3

履约情况

优:20分;中:10分;差:0分

4

类似工程业绩

优:30分;中:15分;差:0分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权重80%)

5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市政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注:

1、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择优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

2、 业主综合评价评审标准见《业主综合评价评分标准》。

3、 评审项目中“类似工程业绩”按照招标公告第九条第7点及其备注要求为准。

4、 如果出现投标人择优得分相同,则对于择优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靠前的排前;择优得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施工项目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满足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资审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满足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的排序。


业主综合评价评分标准


序号

内容

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好,2013、2014、2015年净利润为正。

经营状况一般,2013、2014、2015年净利润有一年为负。

未达到优、中的标准

人员情况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施工类高级职称,造价负责人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至少有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项目部其他成员中有10人或以上具备市政施工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施工类高级职称,造价负责人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至少有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项目部其他成员中有6人或以上具备市政施工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未达到优、中的标准

履约情况

企业至今连续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累计数量年限在所有投标人中排序前1~5名。

企业至今连续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累计年限数量在所有投标人中数量排序前6~10名。

企业至今连续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累计年限数量在所有投标人中排序第11名及以后。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自2012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二个或以上质量合格且截面面积不小于160(含)平方米的车行隧道或含截面面积不小于160(含)平方米的车行隧道的市政公用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企业自2012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一个质量合格且截面面积不小于160(含)平方米的车行隧道或含截面面积不小于160(含)平方米的车行隧道的市政公用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未达到优、中的标准

注:1、财务状况评审,需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单位资质)审计的财务报表。

2、人员必须为指投标单位自身人员。须提供人员资格证、职称证、社保证明。以书面资料为准。

3、履约情况评审,需提供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排名若出现相同时,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如:第一名年度次数相同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为第一名,下一名按第N+1名计算,依此类推)。

4、类似工程业绩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立交 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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