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分体式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医院分体式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受用户单位委托,我中心现就我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三家医院新建住院大楼分体式空调实行政府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XG-090301-2
(二)招标内容:1.大1.5P挂机471台;2.3P柜机43台;3.相关管材约700米。包括货物的供应及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总控制价123.7万元。
各医院具体数量和招标产品技术要求详见“三、采购项目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经销商投标的所投空调需取得生产制造厂家对本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品牌。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09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拍卖大厅,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方式:以上招标内容为一投标整体,投标人须投全部项目,不允许只投其中的某一项,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无效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六)购买招标文件:2009年3月26日至2009年4月8日(工作时间内),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购买。标书工本费300元,标书售后不退。
(七)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到位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80%,设备投入正常运行一个月内再支付总价款的15%,剩余5%留作质保金,满12个月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以转账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并确保在开标前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个月后如无违约行为予以无息退还。
(九)现场踏勘及项目答疑: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自行安排时间对各施工地点进行现场踏勘并向业主单位索取图纸等相关资料,联系人:兴国县人民医院设备科何华科长,兴国县中医院王吉兴科长,兴国县妇幼保健院周兴平主任;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的投标人,应于4月8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我中心,招标机构将在4月9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江西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网、赣州政府采购网、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招标人在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注明项目编号、用途等)
收款单位名称: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号:****************077
开户行:赣州银行兴国支行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兴国县城潋江大道198号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传真:****-*******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2009年3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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