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北京师范大学银川学校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正在报名]

[银川市]北京师范大学银川学校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正在报名]

北京师范大学银川学校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师范大学银川学校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银审服(批)发【2018】8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大连路以北、沈阳路以南、凤凰北街延伸段以西、正源北街以东范围内。

2.2项目概况:北京师范大学银川学校一期项目选址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大连路以北、沈阳路以南、凤凰北街延伸段以西、正源北街以东范围内,占地800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实际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设计施工图为准)。设计办学规模为126个教学班,其中幼儿园24个班,小学48个班,初中30个班,高中24个班。各校区分别建设教学楼、宿舍楼、体育馆、实验楼、图书馆、艺术馆等内容。另同期建设北京师范大学宁夏文化教育中心一所。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不包括土地费用;不包括教学、办公设备采购费用)。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均以规划批准的图纸为准。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2018年3月(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为准)开工建设,至2019年6月30日建成并交付使用。

2.3招标范围:北京师范大学银川学校一期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不包含教学、办公设备采购)。

①项目批复范围内的勘察内容(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查等):一期红线范围内的各单体建筑及场外工程中要求的地勘工作,如门房、围墙、田径场等;

②设计范围:包括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一期红线范围内的各单体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如有要求)、消防、弱电智能化、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精装修工程、地下室工程(如有,包括基坑围护)、高低压配电等全专业设计;室外景观、绿化、道路、铺装等全部总图工程;以及供电、供水、燃气、外排等红线外衔接部分];绿色建筑专项设计等;

③施工范围: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前期三通一平及相关准备工作:

④前后期:除涉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工作、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外的所有审批手续、临时水电、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提交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等文件;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消防、环保、档案、水利、人防、气象、排污等)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竣工图编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事项内(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工作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预(结)编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三方检测、监测、测绘、专家评审、交通费、资料费等)(以上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

①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②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的承包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④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⑤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

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③、④、⑤、⑥条资质要求

⑦企业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建筑工程业绩,含在建项目(单个投标单位或联合体主体单位提供);

⑧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⑨拟派全过程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并具有高级职称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并具有高级职称证书;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有与本项目类似建筑工程业绩,含在建项目。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且资格审查时提交的人员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证件一致。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对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分别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高级工程师证、建造师、岩土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4.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8年 1 月 19 日至2018年 1 月 25 日下午17:00,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站进行报名(http://www.nxzfcg.gov.cn/ningxiaweb/),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格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2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3接上面的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银川市)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执业证)、高级工程师(身份证、职称证)、联合体协议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以上报名上传文件均请提供原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 月 30 日上午9时00分(招标人自当日8时30分开始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6.资格预审方法

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9家且大于或等于3家时,直接入围确定为合格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同时发布,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发布通知。

8.资格预审开标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标时间:2018年 1月30 日上午9:00,资格预审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9.质疑投诉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教育局

联系人:王文国

电话:****-*******

招标人: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

地址:银川市市民大厅F座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51- *******

代理单位: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五楼

联 系 人: 宋婕

电话:****-*******181*****111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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