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动中心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大学生活动中心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西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发改社会【2016】14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大学,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东校园内
建设规模:新建大学生活动中心1栋,建设学生活动用房、后勤服务用房等,总建筑面积22000.45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8000.12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4000.14平方米;总平工程范围包括土方工程、支护工程、场地硬化及周边环境恢复、道路及广场、景观桥等;环保工程包括绿化、污水处理设施、厨房油烟净化设施等。
合同估算价:12360.1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75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3月至2018年11月。
2.2招标范围:广西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报告批复,根据建设进度,本次“EPC”招标范围包括:完成项目的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装修等详见附表))、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建设及安装全过程的所有内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均须获得招标人书面批准后才能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以项目业主提供的详勘资料为依据。如投标人认为业主提供的详勘资料不够详细的,投标人可再次进行详勘,费用自理。)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设计必须包含装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广西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项目的建设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含总平、竖向、综合管线规划等)、建筑设计、建筑结构、装饰、消防、人防、给排水、电气(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动力系统)、空调通风、安防监控系统、室外工程设计(绿化、道路、室外管线等)、标识系统、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计(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3)施工及安装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地基处理、建筑、装饰、结构、给排水、电气工程(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动力系统)、安防监控、空调通风、标识系统、室外总平等。最终施工及安装内容以批准的施工图和经财政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设备清单为准。
4)采购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
5)全过程项目管理。对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项目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6)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人防、消防工程验收、规划验收、基建档案验收(验收及备案过程中,由承包方负责办理验收及备案工作,发包人负责提供应由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7)质保期工作:按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须满足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民建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6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实行实名方式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窗口:⑥号窗(工程、政府采购类****-*******)、财务科(****-*******)。
注: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31日,为网上下载标书过渡期,在此期间投标人可以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资料(纸质招标文件费250元,在开标会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缴纳),也可以登录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网上注册后免费查阅或下载招标文件。
2018年2月1日起,自治区交易中心不再办理工程类项目现场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业务,投标人登录自治区交易中心网站通过网上注册后免费查阅或下载招标文件,以及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图纸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详见大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与投诉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1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
完成工程量的60%。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260057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西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邮 编:530000 邮 编:530021
联 系 人:梁老师 联系 人:旷工、蒋工
电 话:0771-3275420 电 话:0771-2808960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账 号:1705012090027723
招标人:广西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9日
招标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