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厂界噪声和异味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厂界噪声和异味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
厂界噪声和异味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厂界噪声和异味治理项目,招标人为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2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CXSJS********-GC001
2.2项目名称: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厂界噪声和异味治理项目
2.3招标范围:对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厂区声源点进行治理改造,减小厂界噪声和异味。
2.4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年(2015年至今)完成类似环保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行为(提供承诺书),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所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 19 日至 1 月 25 日(北京时间每天9:30—12:00,14:00—16:30)。
4.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14楼1407)
4.3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证书):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2 月8 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四川彭山区青龙镇林德路西段1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四川招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彭山区青龙镇林德路西段166号
联系人:阳先生 唐先生
联系方式:139 8182 8205136*****139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8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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