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南阳林场2018年造林抚育1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青阳县南阳林场2018年造林抚育1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采购编号:青购(2018)第003号
受青阳县南阳林场委托,经财政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我中心就“青阳县南阳林场2018年造林抚育项目”进行二次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经营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须知
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营森林抚育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森林抚育、经营或营造林施工),并具有完成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南阳林场2018年度新造林及抚育管护,项目涉及到3个营林区7个小班,分别为:场部营林区1号小班(小地名:大阴圲),面积约43亩;2号小班(小地名:仙姑尖),面积约156亩;3号小班(小地名:杉木坑),面积约43亩;4号小班(小地名:凤凰岭),面积约60亩。蜈蚣形营林区5号小班(小地名:仙姑尖),面积约81亩。大明堂营林区6号小班(小地名:五里冲),面积约24亩;7号小班(小地名:五里冲),面积约8亩。(详见青阳县南阳林场2018年造林小班情况表及造林小班位置图)。
3、现场勘察:投标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供应商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地点为青阳县南阳林场。联系人:曹旭烽,联系电话:139*****326。
4、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森林抚育、经营或营造林施工。报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对本项目感兴趣合格的供应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6、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且报价函不可撤回。
7、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85950.00元,在完全响应采购内容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报价相同的,按摸球大小顺序排列),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8、报价供应商在投标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请于2018年1月25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报价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以下账户(备注项目编号):①开户名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或②开户名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支行,账号:****************1098。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投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产品供货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退还。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论中标与否,一切费用均自理。
9、付款方式: 造林整地、苗木费、栽植苗木人工费及第一年两次抚育管护费在当年秋季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票据予以结账;第二年、第三年抚育管护在当年秋季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票据予以结账。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品名 | 主要服务内容 | 数量 | 采购单位 |
造林抚育 | 1、造林整地; 2、栽植苗木; 3、苗木(马褂木); 4、抚育管护(三年六次)。 其他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 415亩 | 青阳县南阳林场 |
备注: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报价函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密封袋上写项目名称、编号、公司名称并盖章、代理人签字)至本中心(可快递,以报价截止前收到为准),逾期我中心概不受理。
3、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询价文件。补充通知将在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予以关注,补充通知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上午10:00。
2、供货时间及要求:确定成交后,供应商应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
3、具体服务要求:服务期三年。当年秋季验收时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第三年秋季验收时保存率必须达到80%以上;其他技术要求以《安徽省人工造林技术导则》和《造林技术规程》(DB34/1267-2010)为准。
4、报价函经询价小组现场评审,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监督下按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由我中心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采购项目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凡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行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集中采购机构: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梦月
联系电话:****-*******
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路政务中心大楼三楼
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19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致: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 青阳县南阳林场2018年造林抚育项目(二次)”(采购编号:青购(2018)第003号 )采购询价公告,接受贵方“询价公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序号 | 主要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造林整地 | 415亩 | ||
2 | 栽植苗木 | 415亩 | ||
3 | 苗木(马褂木) | 415亩 | ||
4 | 抚育管护(三年六次) | 415亩 |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
二、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于日前完成,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报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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