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外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公开招标)
吉林省公安厅外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公安厅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定点采购D(********)-0204号},对吉林省公安厅外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政策,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任务书编号:定点采购D(********)-0204号
采购文件编号:JLZY-ZC-18098
二、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外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本项目共一包;
服务期限:2018年1月-2020年1月;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服务内容:厅机关及所属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咨询、会计凭证处理等;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
1)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提供)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
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3)近三年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良好;
4)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资质证明,年检合格;
5)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017年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价B2级及以上资质。
四、采购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于 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6:00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及其他专业资质证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
4、2015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
7、投标人需提供吉林省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价B2及以上资质副本;
8、合格投标人需要证明的其他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 2018年2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8年2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向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缴纳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年2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八、本项目的采购预算:0元。
九、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步发布。
十、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为: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公安厅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采购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邮政编码:130000
电 话:(0431)********
传 真:(0431)********
联 系 人: 丛 欣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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