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热线”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阳光热线”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全称)

独山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阳光热线”服务外包 2018-A4

项目内容

行政执法局将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载体系统及运行服务外包给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

采购预算

83.6万元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

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70号

公示时间

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贾金凤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张琳琳 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马梓尧:****-*******


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阳光热线”服务外包

预算金额

人民币 83.6万元

申请方式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肖军

工作单位

行政执法局

职称/职务

局长

联系电话

180*****192

论证意见: 该项目合同经过一年运行,达到了预期要求,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买买提艾力

工作单位

行政执法局

职称/职务

副局长

联系电话

189*****757

论证意见:经过一年的运行期,该项目合同能够完成各项任务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王钟平

工作单位

环保局

职称/职务

副局长

联系电话

180*****600

论证意见:该项目从开标到招标,只有电信一家符合要求,经过一年的运行期,该项目合同能够完成各项任务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标签: 光热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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