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至卫生院公路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二中至卫生院公路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那隆镇二中至卫生院公路路面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那隆镇二中至卫生院公路路面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J2-ZJHLS-007
三、采购项目内容:村道公路,全长0.64公里,路基宽度为18米,路面宽16米,设计速度为20km/h,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和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786438 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01月22日起至2018年01月24日止(工作日),每日8:30-12:00时,14:30-17:30时;
2.发售地点:灵山县文峰路22号(金太阳村对面) ;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公告第六点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法人有效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时提供)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材料一律审查原件)。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5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并到采购代理机构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
开户名称: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金盛分理处
账 号: 20753501040002327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01月25日15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青秀路18号大自然花园B1栋一单元501号,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01月25日15时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青秀路18号大自然花园B1栋一单元501号,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办公室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
联系人及电话: 甘主任 137*****66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文峰路22号,金太阳村对面
项目联系人:杨工、阳工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 灵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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