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数字化资料室建设招标公告
不动产登记数字化资料室建设招标公告
不动产登记数字化资料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委托,就不动产登记数字化资料室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数字化资料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朔政采公[2017]H134号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贰万叁仟柒佰元整
(小写):*******.00
四、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一包。
资格要求 |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 |||
商务要求 |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0天 交货地点: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指定地点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
技术要求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数字档案管理系统 | 套 | 1 |
2 | 安全扫描系统 | 套 | 1 |
3 | 安防门禁系统 | 套 | 1 |
… | ………….. | … | … |
… | …………. | …. | … |
注: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时间为本次招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查询方式: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供应商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第2项资质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须提供该公司工作的证明材料(即:被授权人的缴纳社保记录),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集采机构留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有资质副本原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全部加盖公司鲜章)各一份。
六、招标文件免费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朔州市经济开发区招远路131号质监大楼5楼西)
3、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12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朔州市政务大厅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朔州市经济开发区招远路8-3号)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1、电汇
开户名称: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工行朔州平朔支行
行号:********3577
(不接受现金交纳)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朔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朔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李星
联系电话:****-*******
集采机构: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朔州市经济开发区招远路131号质监大楼5楼西
联系人:寇女士
联系电话:****-*******
十、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
注:本招标公告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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