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类产品集体招标公告

生活服务类产品集体招标公告





包头市铁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服务类产品集体议价(或谈判)采购公告

包头市铁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将于 2018年2月1日9:00组织集体议价(或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

(一)后厨外包


序号

项目

菜品

就餐人数

1

周一

早餐

300—500人

午餐

500—800人

晚餐

40—60人

2

周二

早餐

300—500人

午餐

500—800人

晚餐

40—60人

3

周三

早餐

300—500人

午餐

500—800人

晚餐

40—60人

4

周四

早餐

300—500人

午餐

500—800人

晚餐

40—60人

5

周五

早餐

300—500人

午餐

500—800人

晚餐

40—60人

报名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食品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服务理念、设备设施先进(文字,图片资料),管理模式符合铁路行业特点,厨师及服务人员培训机制完善,取得过包头市各项荣誉。、五证合一的企业经营证书(加盖公章),餐饮服务许可证、厨师长厨师证、人员健康证等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两年与铁路相关行业销售业绩证明(与700人及以上铁路企业签定的合同复印件、往来财务明细复印件并加盖双方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

5、为方便食品制作的及时性,所有参与报名人应为包头市三区企业。

6、在任何时候发现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我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报名人的责任。

7、报名报价必须同时注明:本次报名的物资报名单价,必须是含税价。

8、参加集体议价会时必须携带具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或包头、集宁、呼和铁路运输检察院任一单位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必须在议价会期间)(办理方式查阅《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

(二)通勤汽车租赁类

类别单位数量服务地区备注

包西辆院内包头、包东站单程服务质量要求:、包头地区报名人需提供车辆技术状态良好的座以上客车辆,并购买该车每座万及以上司乘险,用于运送职工。运行路线为:下午(具体时间由车间调度通知)从包头西车辆段滨河新区南海五村南海二村东官方小区包头东站永盛成公二街长途汽车站(单程)。、实行汽车及驾驶员全部费用含税包干制,所产生的费用包含汽车油费、过路费、汽车保养费、检车费、驾驶员工资、汽车保险费、车辆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报名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客运运营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服务的车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且通过年检。并按照规定投保各项保险。、随车驾驶员必须具有年以上驾驶客车经历(驾驶本),拥有符合国家道路运输经营有关规定的相关资质。、五证合一的企业经营证书,注册资金(本)不低于万元。近两年与铁路相关行业销售业绩证明(与铁路企业签定的合同复印件、往来财务明细复印件并加盖双方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



7、为方便接送职工以及派车的及时性,所有参与包头地区的报名人均为包头市运输企业。

8、在任何时候发现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我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报名人的责任。

9、报名报价必须同时注明:本次报名的物资报名单价,必须是含税价、到包西车辆段的落地价。

10、参加集体议价会时必须携带具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或包头、集宁、呼和铁路运输检察院任一单位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必须在议价会期间)(办理方式查阅《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

二、交货、付款及相关要求

1、交货日期要求: 按合同要求交货。

2、付款方式:按合同相关条款付款。

3、集体采购评审方式:现场评审确定供货商。

4、其他要求: 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解决。

三、时间、地点安排、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27日16:00时

2、报名地点:包头西车辆段院内

3、开标时间:2018年2月1日9:00 时

4、开标会议地点:包头西车辆段二楼东会议室

5、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关莉丽

四、报名表

(公章)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报名标段(包号)

备注

附:报名须知

包头市铁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2日



报名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投标文件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供应商后,采购方与供应方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通过资质预审,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的单位均可参加报名。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名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5、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携带公告中规定的各类别《报名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不含报价),否则不予报名,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自己承担。

二、关于集体采购文件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报名截止日前1天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集体采购方。集体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采购方有对集体采购文件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持有集体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应立即以电报、传真形式确认。

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报名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集体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经双方协商,集体采购方可酌情延长报名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集体采购文件的报名人。

4、除非有特殊要求,集体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报名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集体采购文件。在完全掌握集体采购方对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技术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三、关于投标文件的说明

1、投标书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单位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构成:报名书;报价表;报名人资格证明;物资简要说明和质量证明等。

3、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集体采购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对投标类别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物资市场销售单价、投标单价、总价。如集体采购书无特殊说明,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费、包装费、保险费等费用的到货价。

5、每种类别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物资按包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物资报价的报名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确定的供应商投标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保证。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8、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①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两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投标人可根据报名物资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③投标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名全权代表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定为废标;④投标文件应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报名人的公章。

四、关于投标的说明:

报名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报名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报名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采购单位、采购物资名称、标书编号、报名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报名文件,集体采购方不对其后果负责。

投标文件必须在集体采购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报名地点。采购方推迟报名截止日期的,以信函、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报名人。采购方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新截止日期的约束。在报名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方拒绝接收。

五、关于开标的说明:

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报名。由会议主持人当众公布采购评审、评标办法。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报价表及集体采购方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唱标。

六、关于集体采购评审的说明:

集体采购评审的依据仅基于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集体采购评审时除考虑报价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投标物资的技术水平、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对集体采购文件付款方式的响应;交货期和供货能力;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其他特殊要求;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业绩、信誉等。

采购评审小组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集体采购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集体采购评审信息集体采购方没有向投标人解释的义务。投标人在集体采购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集体采购评审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集体采购评审小组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进行答疑。

七、关于中标的说明:

合同将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名人:

①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集体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②能够满足集体采购物资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但是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集体采购办公室根据集体采购评审小组提出的书面集体采购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供应商候选人确定确定的供应商。

集体采购评审结束2日内,集体采购办公室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集体采购评审结果》。对未选中的报名人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报名文件。《集体采购评审结果》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确定的供应商收到《集体采购评审结果》后,按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集体采购方或集体采购方指定的用户签订合同。集体采购、报名文件及集体采购评审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确定的供应商违约,集体采购方可从供应商候选人中重新选定确定的供应商,组织供需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包头市铁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标签: 议价 类产品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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