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追呼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语音追呼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单一来源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独山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采购“语音追呼系统” 服务 2018-A3

项目内容

向中国电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独山子分公司采购“语音追呼系统” 服务

采购预算

42万元(年租赁8.4万元,合同期5年)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中国电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独山子分公司

地址:独山子大庆路8号

公示时间

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贾金凤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张琳琳 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马梓尧****-*******


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采购“语音追呼系统” 服务

预算金额

人民币42万元(年租赁8.4万元,合同期5年)

申请方式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肖军

工作单位

行政执法局

职称/职务

局长

联系电话

180*****192

论证意见: 独山子电信公司能达到软硬件设备及技术服务要求,故建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买买提艾力

工作单位

行政执法局

职称/职务

副局长

联系电话

189*****757

论证意见:7号星卫专线通过了自治区审批,目前在独山子只有电信公司能达到软硬件设备及技术服务要求,故建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郭晓刚

工作单位

工建局

职称/职务

局 长

联系电话

189*****105

论证意见:独山子电信公司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标签: 语音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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