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国全牛羊定点屠宰场牛、羊定点屠宰场升级达标招标公告
东兴区国全牛羊定点屠宰场牛、羊定点屠宰场升级达标招标公告
《内江市东兴区国全牛羊定点屠宰场牛、羊定点屠宰场升级达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拟于近期报送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牛、羊定点屠宰场升级达标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建设地点:内江市东兴区双才镇双才村1组
建设单位:内江市东兴区国全牛羊定点屠宰场
项目投资:300万元
用地面积:11506.7m2
建设规模:建设1条肉牛屠宰生产线和1条羊屠宰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年屠宰牛15000头,羊30000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时施工噪声、扬尘、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尾气,其次是施工废水、建筑垃圾、报废设备等的影响,这些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恶臭、天然气废气、食堂油烟。
(2)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项目区初期雨水、屠宰废水、牛(羊)皮腌制渗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牲畜粪便及胃内容物,牛(羊)皮、血、蹄壳,牛骨等副产品、不可食用内脏、检验后残肉及碎肉渣和职工生活垃圾。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为水泵等设备噪声、牲畜宰杀嘶叫声和车辆运输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设量冲洗、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时间等方式控制。
机械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采取选用达标设备、作业统筹、合理规划运行路线、减少燃油设备运行时间、车辆限速等方式控制。
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施工噪声:通过设置施工围墙、选用低噪设备、施工机械尽量远离敏感点等方式控制。
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由施工方统一运送至场镇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置。
项目安装、切割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经统一收集后,送附近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
原项目报废设备:全部报废后外售废品收购站。
2、运营期
(1)大气治理措施
恶臭:待宰圈和屠宰车间采取每天冲洗、消毒,固废及时处理等措施控制;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封闭等措施控制。
天然气废气:经离地15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沟收集后排放。
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项目屠宰废水、生活污水和牛(羊)皮腌制渗滤水采用组合式气浮+A2/O(厌氧+好氧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达标排入双才镇二八村污水处理厂。
(3)固废治理措施
粪便和肠胃内容物: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经人工收集后装入桶内与肠胃内容物一同经过消毒灭蝇蛆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挑运至耕地用于施肥。
病害牲畜和不合格产品:根据相关要求,病害牲畜送至隔离室宰杀后与检疫不合格产品一起交由内江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
污水处理系统格栅渣和污泥:格栅渣及污泥定期清掏后送场镇指定地点处置。
隔油池废油:隔油池废油打捞后桶装加盖密封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
牛、羊血:桶装收集后外售制血粉或饲料。
牛皮和羊皮:外售皮毛加工厂。
蹄壳:桶装收集后外售硅胶加工厂。
牛骨:经收集后外售饲料厂。
不可食用内脏、检验后残肉及碎肉渣:外售饲料加工厂。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送场镇指定地点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通过屠宰过程使用麻电器并对待宰圈保持安定平和气氛、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加强维护保养、加强管理等措施得以控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当地区域总体规划,总图布置可行。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在内江市东兴区双才镇双才村1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到我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资料。期限均为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7层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2)建设单位(内江市东兴区国全牛羊定点屠宰场)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方国
联系电话:189*****23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报告书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减缓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至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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