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攀高速公路2018年-2020年机电工程日常维护招标公告

丽攀高速公路2018年-2020年机电工程日常维护招标公告

丽攀高速公路2018年度-2020年度机电工程日常维护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丽攀高速公路攀枝花段和华坪段机电系统日常维修与保养工程项目,经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以“川高路函[2017]346号”文批准实施,项目起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镇,止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荣将镇(两段统称“丽攀路”)。招标人为四川丽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攀公司”),资金来自年度养护费用。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攀枝花段项目起于川滇省界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经庄上、陶家渡、新庄、瓜子坪、银江,止于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镇,与京昆高速公路攀枝花至田房段相接。项目全长51.23公里(含桥梁64座、2万延米,隧道9座、1.1万延米)共设置5个匝道收费站、1个管理(监控、收费、通信)分中心、1个隧道监控站。
华坪段项目起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荣将镇,止于川滇省界与丽攀高速公路攀枝花段起点相接,路线长12.010Km。共设置收费站3个,分别为石龙坝主线收费站、民主匝道收费站和华坪匝道收费站。
2.2招标内容
2.2.1标段划分:丽攀高速公路2018年度-2020年度机电工程日常维护,划分成一个标段,标段号LPJDYH。
2.2.2工程内容:丽攀高速全线供配电、通信、收费、监控、治超、ETC、排污设备、收费岛上所有设备以及隧道机电系统按规定频率的日常巡查、清洁维护、保养和检修、调试测试工作;特殊、突发、应急情况下以上设施设备、系统的检修、恢复等工作;负责发包人委托的维修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更换设备的采购安装工作;负责组织设施设备的返厂维修和设施设备厂家到现场维修维护及测试调校等。
丽攀高速公路2018年度-2020年度机电工程日常维护主要内容表
系统 主要设备 主要工作内容
收费系统
(含ETC设备) 收费站服务器、刻录机、IC卡读写器、交换机、录音机、光缆、数据配线架、对讲DDF箱、机柜、应急车道机、视频避雷器、摄像机(收费亭、车道、广场)、车道控制器、称重系统、车牌识别系统、收费员终端、车辆检测器以及收费岛上其他设备等。 日常维修保养、设备巡检、除尘和测试、定期巡检和保养、设备故障维修和更换配件、重大突发故障抢修、设备更新等。
监控系统 (含隧道监控) 监控服务器、视频检测服务器、监控工作站、管理计算机、视频检测工作站、监控以太网交换机、工业以太网交换机、视频检测交换机、视频检测处理器、UPS配电柜等。
隧道火灾报警设施:火灾检测器、转换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主机、烟雾浓度探测仪等。
通信系统 光传输及综合业务接入设备、通信电源设备、光缆线路、程控电话交换设备、电缆线路、12122紧急呼叫系统、会议电视系统、机房空调等。 日常维修保养、设备巡检、除尘和测试、定期巡检和保养、设备故障维修和更换配件、重大突发故障抢修、设备更新等。
通风系统 射流风机、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射流风机就地控制箱、阻燃电缆、轴流风机等。
照明系统 收费大棚灯、隧道灯、无极灯、路灯、荧光灯、避灾灯、电力电缆、阻燃电缆、耐火电缆、导线、配电箱、电缆支架等。
供配电系统 开关柜、EPS电源、UPS、直流屏、发电机等
消防系统 配电房灭火器,隧道消防、消火栓、灭火器、水成泡沫液、电动机、配水管、水泵、车行横洞防火卷帘门、人行横洞防火门、人行横洞、车行横洞、高低位水池等,全线站房供水系统 日常维修保养、设备巡检、除尘和测试、定期巡检和保养、设备故障维修和更换配件、重大突发故障抢修、设备更新等。
2.2.3合同工期:合同期限为3年(2018年度-2020年度)(每年完成经考核合格后自动转入下一年度合同)。
2.2.4工作质量:丽攀高速公路2018年度-2020年度机电工程日常维护要求严格按照规范和招标人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开展经常性检修、定期检修及应急检查等工作,始终保持和及时恢复丽攀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整洁的外观状态,并建立规范的维修档案。
2.2.5后期新增机电设备,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纳入日常维修与保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3投标人近五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新建工程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维护、维修工程以合同协议书签署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
A.至少完成1条及以上里程不小于100KM的新建(或日常维修、保养)高速公路的机电系统项目(同时包含收费、通信、监控系统);
B.至少完成1座及以上单洞长度不小于3KM(双洞不累加,左右洞长度不同时,取平均值)的新建(或日常维修、保养)高速公路隧道机电系统工程业绩(可为单独合同,也可为A项目合同中的内容)。
3.1.4近一年(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或等于零;
3.1.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6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未有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按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 www.mot.gov.cn/ )上公布的内容核查的结果为准);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招标人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核实为准。
3.1.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执行期间内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关联企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 23 日开始在相关网站(相关网站详见招标公告第8条,下同)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且无需提供投标人的信息。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招标人将以补遗书(如果有)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遗书公布在相关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5.3原定截止时间7日前,如果招标工作有关情况(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或地点等)发生变动,招标人将以通知书(如果有)公布在相关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5.4投标人应及时下载上述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下载后不再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由各投标人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 3 月 6 日8时30分~9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 3 月 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递交至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3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否则视为默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转出且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人须派经办人在开标现场或开标后到招标人财务部门领取收据。
1 招标公告 发布 发布 发布 发布
2 招标文件下载 - - - 发布
3 补遗书或通知书 - 发布 - 发布
4 投标人公示资料 - - 发布 发布
5 评标结果公示 - 发布 发布 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公示表一:投标文件格式6-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公示表二:投标文件格式6-5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项目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装入投标文件封套内。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上述公示资料(公示资料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一致时)与评标结果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投诉处理
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第1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发[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丽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
邮 编:610041
电   话:177*****701
传   真:***-********
联 系 人:赵先生

            




招标人:四川丽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日常维护 机电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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