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旧馆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南浔区旧馆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湖州市南浔区旧馆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州市南浔区旧馆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以浔发改投资【2017】257号批准建设,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615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州南浔城投旧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G(Y)2018-001N。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南浔旧馆污水处理厂内,旧馆镇三桥村,旧馆路北侧,织旧路东侧 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水量1.5万m3/d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设施、配套设备、自控等安装施工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类别:本工程按市区一般二类工程取费,税金采用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总承包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浙江省外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人、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1、企业要求 企业介绍信(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企业概况(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南浔区建设项目交易席位证(可在递交报名资料时同步办理,详见http://ggzy.chinananxun.gov.cn/,办理咨询电话:****-*******,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浙江省外的均需提供)、湖州市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牵头人为湖州市外(含省外)企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单位提供,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人员要求 参加本工程报名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浙江省外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进浙备案资料、《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业绩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分按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合计汇总得分。市政公用工程总分100分,权重50%;机电安装工程总分100分,权重50%。资格预审最终得分=市政公用工程得分(100分)×权重(50%)+机电安装工程得分(100分)×权重(50%)。 按湖政办发[2014]67号文规定提供投标报名截止日上推1至3年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信用、质量和安全文明方面的获奖证书、投标报名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资格预审自评分表(新标准)【所有奖项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获奖文件或证书(同时必须提供获奖文件发布网址,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如获奖文件或证书上不能体现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必须提供有效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如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变更的,请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完整,能直接反映出投标人相关获奖及业绩情况。 【以上1、2、3条款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提供原件核查(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无需提供原件),其他报名时必须提供,否则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1、因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统一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方便查询,请各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统一复印在一张纸上与投标报名资料一同递交。 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发证或延期中,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的书面材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书面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3、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加盖页码,否则不予以受理。 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分中心招投标窗口仅负责潜在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的接收,报名资料是否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入围情况 1、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月22日。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阳路601号)办证中心大厅招投标窗口 联系电话:施青青联系电话: 0572-3917012 3、选择投标申请人方法:由资格预审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业绩评分;最终按资格预审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前11名(含)的合格投标申请人作为入围单位。【第11名得分相同的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当资格预审通过单位少于11家时,则通过单位全部入围】 4、本工程设最高限价,于投标截止日前7日公布。 5、本工程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否则拒绝其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相关文件下载(详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下载专区)(http://ggzy.huzhou.gov.cn) 1、《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2、《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3、《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 4、《资格预审自评分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南浔城投旧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镇年丰路1388号 地 址:湖州市南浔镇常增路438号 邮 编:313009邮 编: 313009 联系人:方子惠联系人:沈平红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注: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疑义时,应在收到资格预审结果书面告知书后3日内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后,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书面回复。 |
标签: 污水处理厂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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