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崇德镇合胜村、光星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明水县崇德镇合胜村、光星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明水县崇德镇合胜村、光星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明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活动通过选聘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明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项目名称:明水县崇德镇合胜村、光星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

3.项目地址:明水县;

4.工程规模:项目投资估算约4300万元。

5.服务周期:至本项目完成;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

明水县崇德镇合胜村、光星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三、申请人资信及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经济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在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名单中。

3.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人(含3人)且须证企相符,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2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所有拟投入本次招标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并提供近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5. 投标人2015年以来,具备至少1个总投资40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项目业绩。

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检查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日期为公告期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以下材料:

1. 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所有人员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

4. 业绩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公告及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

5. 近三年检查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6. 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7. 本公告“申请人资信及业绩要求”中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请投标人于2018年 01月 22日至2018年 01月2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广场二期写字楼B座27层获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六、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广场二期写字楼B座27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采购单位:明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明水县

联 系 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公司: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广场二期写字楼B座27层

联系电话:****-********转81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整治 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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