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朝鲜族红色教育园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朝鲜族红色教育园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BYZB2018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朝鲜族红色教育园基地项目 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龙发改字[2017]379号文件 批准,建设单位为 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朝鲜族红色教育园基地项目;
2.2 建设规模:
广场铺装
中国鲜族红色教育基地一期规划占地面积为66783.38平方米,其中新建广场面积15218.98m2,停车场6235.6m2,基地绿化20000m2,教育学习区面积25328.8m2,基地设置各种照明灯具320盏,包括草地灯240盏,路灯48盏,广场灯28盏,高杆灯4盏。
雕塑群及围墙
新建主雕像3组,人物雕像15组,纪念碑入口雕像群7组;高景墙133m,高浮雕墙300m2,民俗短景墙225m,护坡浮雕墙200m2,镂空景墙22组,纪念碑台阶886m2,纪念碑平台541m2。
其它工程
修缮房屋991m2,民俗草屋56.9m2,栈道166m2,树池长度163.2m,水面300m2,基地名称立体字11个,座椅20套。
2.3招标内容:广场铺装、雕塑群、围墙及其它等工程。
2.4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
2.5总投资额:4374.84万元;
2.6 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海兰路东;
2.7 标段划分:1个
2.8 计划工期:
勘察、设计工期: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4月9日(47日历天);
施工工期:2018年4月10日至2019年10月10日(549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596 天。
2.9 工程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方面的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要求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园林绿化方面的经营范围;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企业担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组成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
3.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勘察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园林绿化);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设计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园林绿化);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施工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园林绿化)。
3.4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5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
1、项目经理资格: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勘察负责人资格: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设计负责人资格: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证书;
3.6其他要求:
1、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2、入吉企业须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已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并公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 23日至2018年 1月 29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组成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组成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要求授权委托人由牵头人-施工总承包企业派出。)
4.2 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2000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2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东侧) 。
5.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出具的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60万元 。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 转入至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账户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
联 系 人: 颜伟邮 编: 133400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临江路1号
联 系 人: 卢淑英邮 编: 133400电 话:****-*******
传真: ****-******* 电子邮件: ********3@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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