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局高桥农技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局高桥农技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局高桥农技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批复的政府采购申报表要求。采购人为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局,被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内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一)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局高桥农技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编号:XNSZFCG-********
(三)基本内容:办公业务用房,且满足以下条件:1、能够办理齐全各项相关证件,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2、地址位于咸安区高桥镇主街道、紧邻宽阔马路,交通方便,易于办公及服务;3、交通便利,有足够的公共停车位置(20个以上公共停车位);4、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可根据需求改变房间大小布局安排,能布局多个办公室、多个小型会议室;5、住房面积大于120平米左右,商铺面积大于220平方左右(房铺一体);6、房龄较新;
(四)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房
(五)项目预算:67万元
二、投标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本条件: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二)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
(三)投标人提供房产能满足以上采购业务用房要求。
(四)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专项条件【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接受本招标项目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害关系的投标人
3.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在投标时提供如下资格预审资料:
(1) 提供房产能满足本项目采购用房要求的证明资料,以下四项之一:
1. 不动产权证书;
2.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 合法有效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4. 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证,包括不动产登记证明、农村土地确权证明;
(2)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单独封装递交,详见投标须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三、 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 -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 -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即日起至2018年1月2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咨询电话***-********。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8:00~8:30时。
(二)开标地点: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大厅(咸安区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三)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11日上午8:30时。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city.jsp)
(二)咸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an.gov.cn/ )
(三)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shbc.com)上公开发布。
六、相关联系方式(一)招 标 人: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局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大道105号
联 系 人:王锐
电 话:158*****535
(二)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时代广场4栋1单元2405室
联 系 人:陈琼
电子邮件:********4********7@qq.com">@qq.com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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