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中心二期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社会福利中心二期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为满足西湖区区域范围内日益增长的公共养老服务需求,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提升西湖区养老服务能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拟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实施建设杭州市西湖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PPP项目。

经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授权,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

杭州市西湖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PPP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管理单元内,现中心一期地块以南,小和山社区支路以西,北邻留和路,沿留和路往东可通杭州绕城高速。

项目用地面积为28.62亩。项目定位为失能失智即护养型专区,初步拟定床位382床(其中失能失智床位282床,医疗用床100床)。

项目估算总投资额15695.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46.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5.61万元,预备费675.10 万元,征地费用1144.8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74.06 万元。

项目规模与项目投资以招标文件为准。

1.2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采用“BOT”模式,实施机构经过公开采购程序确定项目投资人,双方签订PPP项目合同。

由中标投资人和政府方出资代表(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项目公司,接受实施机构委托,作为项目建设及设备设施维护管理主体,负责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管理和维养管理。

项目公司根据政府方需求对杭州市西湖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开展养老服务经营和投资范围内设备设施维养。具体包括:满足约定的公益性养老服务,并利用项目范围内设施开展其他养老服务经营;按照约定的维养要求负责项目范围内建筑、设施设备维护;提供完善的后勤管理服务。

项目公司需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及《浙江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13〕187号)等文件要求,办理养老机构行政许可证。

在项目合作期结束时,项目公司按照约定的设备设施清单和使用标准向西湖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移交项目范围内设备设施。

本项目PPP合作期20年,包括项目的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

1.3回报机制

社会资本方项目回报由使用者付费(养老服务经营收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相关收入实现。

2、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各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牵头人)2016年度企业净资产不小于叁亿元,可用现金余额(自有存款证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期间任意连接的三日每日存款余额)不低于叁仟万元;

(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牵头人)应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贷款额度不少于壹亿元的贷款承诺函(贷款意向书);

(4)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任一方)至少具有300张床位规模以上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运营服务业绩(如有多个业绩的,床位数允许累加);

(5)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任一方)至少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三家,并明确牵头公司。联合体牵头公司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50%,联合体其他成员各方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10%。

3、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方)可在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杭州市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A座19楼杭州政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 国内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携带原件备查);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范围必须包括项目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事项办理);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 联系信息表单:包括报名单位名称(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格式自拟;联合体申请的,需加盖所有成员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经报名并拿到资格预审文件后,才有资格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并密封。

4.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3开标室(杭州市竞舟路228号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4.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代表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送达,授权代表应当是申请人的在职正式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原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人未提供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到时间为准。

4.5资格预审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除原件资料外不予退还。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即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采购的公开招标环节,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允许进入本次采购的公开招标环节。

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7、其它事项

7.1入围社会投资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项目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7.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等详细内容以项目采购文件为准。

7.3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社会投资人,不得再以独立名义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地 址:杭州市紫荆花路48号南都研发大厦B座6楼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杭州政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A座19楼B区

联系 人:陆先生

电 话:****-********

传 真:****-********

采购监督部门: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福利 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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